关于注销47家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2-12 1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相关企业申请,或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等原因,现对藏元汇商品交易服务(苏州)有限公司等47家企业的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相关企业申请,或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等原因,现对藏元汇商品交易服务(苏州)有限公司等47家企业的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