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公告
为了维护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保证电信计费系统计费性能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部署,在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监督下,由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对我省3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固定电话网语音业务、移动网语音业务、移动网点对点短消息业务、移动网分组数据业务的计费性能进行了检测。目前检测工作已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和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测机构
信息产业北京电话交换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电话交换机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原名国家电话交换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检测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固定电话网语音业务、移动网语音业务、移动网点对点短消息业务、移动网分组数据业务的计费系统计费性能。
三、检测依据
(一)《基于IMS的固定网语音业务计费系统计费性能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YD/T 2980-2015);
(二)《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语音业务计费系统计费性能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YD/T 1328-2015);
(三)《基于LTE的语音业务(VoLTE)计费系统计费性能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YD/T 3591-2019);
(四)《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点对点短消息业务计费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YD/T 1684-2015);
(五)《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分组数据业务计费系统计费性能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第1部分:TD-SCDMA/WCDMA/GSM网络》(YD/T 2789.1-2015);
(六)《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分组数据业务计费系统计费性能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第2部分:CDMA网络》(YD/T 2789.2-2015);
(七)《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分组数据业务计费系统计费性能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第3部分:LTE网络》(YD/T 2789.3-2016)。
四、检测结果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固定电话网语音业务、移动网语音业务、移动网点对点短消息业务、移动网分组数据业务的计费系统计费性能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通信行业标准。
特此公告。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