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为做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数据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保障我省公共互联网安全、稳定运行,江苏省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选拔工作,遴选一批在网络数据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网络安全公共服务、新型安全风险研究等领域技术实力强、社会责任感强、能够有效支撑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监管工作的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类别
本次遴选分为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类、网络安全公共服务类、新型安全风险研究类3个类别。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2个类别。
1.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类:包括但不限于支撑我局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监测预警相关工作,配合开展网络安全应急响应、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复盘,提供电子数据取证溯源、入侵防护阻断、攻击链路还原、勒索软件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撑。
2.网络安全公共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开展APP安全检测、网络安全检测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评估,支撑网络安全实战演练环境、网络安全靶场建设运营,协助推进网络安全人才能力建设、攻防实战能力培育,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意识培训科普,配合做好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推广相关工作。
3.新型安全风险研究类: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开展物联网、车联网、低空智联网、卫星互联网等融合领域安全研究,支撑人工智能安全研究与应用、新型威胁推演与建模、软件供应链安全分析等相关工作。
二、申报要求
申请成为支撑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资信良好,企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三)注册地在江苏或在江苏省内有固定服务团队,具备必要的办公环境和技术检测设备、设施等,组织管理结构和体系清晰明确,具有国家权威机构认定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相关资质。
(四)在网络和数据安全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稳定的技术队伍,相关人员拥有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技术认证资质,具有项目实施经验。
(五)具备提供7×24小时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保障支撑相关能力,具有实施网络数据安全服务必需的工作环境、实验环境、工具或软件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措施。
(六)申报单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提交申请。
(七)提交的申报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三、工作要求
支撑单位应自觉接受我局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和所涉及单位的保密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
(二)积极配合和支撑我局组织开展的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网络安全公共服务、新型安全风险研究3大类别相关支撑工作。
(三)明确负责人、联络员和工作联系机制,保持7×24小时通信畅通,定期报告网络和数据安全支撑工作开展情况。
(四)接受我局对本单位支撑业务的指导和管理。我局将持续完善支撑服务单位管理机制,开展评价管理,对未按要求履行支撑职责、长期配合不力、工作表现较差、违反工作要求的单位,我局有权取消其支撑单位资格。
(五)入选支撑单位的有效期从公示起两年。
四、遴选流程
(一)接收申请材料(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
申请单位按要求准备申请资料,具体填写要求详见《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且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我局承诺将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材料予以严格保密。
申请书提交方式如下:
准备申请书、承诺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至我局。纸质版须按要求打印、装订成册、编目并盖章密封;电子版须用光盘或USB闪存盘存储,文档命名方式为“申请单位名称-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二者内容须完全一致。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二)组织材料初审
我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综合能力和优势特点,采用材料审核、量化评分等方式,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通知初审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予以告知。
(三)组织专家评审
我局组织成立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遴选专家组,开展专家评审,确定遴选名单。
(四)发布评选结果
我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公布入选支撑单位名单;建立工作机制,开展日常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庭郡,025-63090231,zhangtj@jsca.gov.cn。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01号1306室。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