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部署、快落实 !南京通管办扎实推进中办、国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对信息通信业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数字电视和下一代互联网覆盖,进一步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质量和覆盖水平。”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以及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南京市数字乡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系列相关文件要求,南京通管办在省通信管理局全年工作指引和统一工作部署下,一直在积极思考和认真研究怎样以更高的站位,和以更明确和更务实的举措来推动落实乡村建设发展具体工作?
5月,南京通管办与南京市委网信办和市农业农村局深入沟通、达成共识,三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助力数字乡村发展 推进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文件下发各区委网信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各相关部门和四家基础电信企业。
文件强调,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促进数字乡村发展、推进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振兴乡村经济、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前提。二是目标任务明确。强调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农村地区双千兆网络建设,推进通信与传统基础设施协同建设,提升农村数字化应用水平。三是保障措施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成效;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机制。并明确“对阻挠合法通信建设行为责令整改,对破坏通信设施行为进行打击,对因农村公路(道路)、农田、农村水利工程等建设,确需搬迁电信设施的,应当与通信企业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明确新的通信管线及配套设施位置,并对搬迁费用以及因搬迁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同时做好对违规用地、未批先建、私拉乱接行为的查处。”
文件还指出,各通信企业作为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责任主体,要主动作为,主动对接各级政府部门,适当加大农村地区预算投资,把加强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提升数字化发展水平作为响应国家政策、承担央企社会责任、促进数字乡村建设和振兴乡村经济的重要工作。
南京通管办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胸怀“国之大者”,找准行业定位,发挥好信息通信业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