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 行业监管 > 电信服务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全省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4-11 11:12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第四季度全省电信服务质量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2018年,全省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1158.0万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9794.0万户,固定电话用户1364.0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达122.0部/百人。全省电信网和互联网运行平稳,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一、2018年第四季度用户申诉总体情况

  2018年第四季度,省申诉中心收到各类申诉及咨询21643件,环比下降20.1%,同比下降42.0%;转办案件中资费争议类1958件,通信质量类1306件,服务质量类6799件;用户申诉问题主要是宽带类争议、流量类争议和号码相关争议。从地市来看,申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为南京、苏州、无锡。

  省申诉中心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用户申诉进行了处理和调解,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申诉案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3.7%,收到用户感谢5965件。

  二、2018年第四季度电信服务监管情况

  1、组织召开国务院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10月,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召开国务院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传达工信部《关于切实做好国务院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通知》和《关于督办国务院督查组反馈事项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工信部相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措施,细化整改方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全省信息通信服务水平。

  2、扎实推进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10月,省通信管理局按照《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分工,召集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法制办、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旅游局、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江苏银监局、江苏保监局、江苏证监局等十四家单位召开全省落实专项行动方案推进会,通报国家十三部委《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协同工作机制》、《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讨论研究各部门职责分工,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3、加强服务质量监督检查。11月,省通信管理局结合行风纠风检查工作和国务院大督查问题整改检查工作,对泰州、徐州、无锡、南京等多个地市开展了多次服务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严肃通报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4、开展服务先进典型评比表彰工作。四季度,省通信管理局在全省通信行业开展“江苏省用户满意服务明星和班组”、“江苏省用户满意服务先进个人”、“江苏省放心消费示范营业厅”等多个服务奖项的评比表彰工作。

  三、经营提示

  1.各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加强通信资源管理,加强技术手段建设,建立骚扰电话长效管控机制。

  2.各企业要加强对网络设施和线路的巡查,特别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冬季易发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确保通信网络和各类服务渠道运转正常。

  四、消费提示

  1.用户在出境旅行时,及时查询通话、短信、移动数据流量等业务使用量和账户余额,注意查收消费提示信息。

  2.用户要增强权益保护意识和风险意识,收到电话营销骚扰,可通过电话、网站或手机应用等途径向12321举报受理中心举报。

  3.用户要增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谨防冒充“航空公司客服”“信用卡客服”等境外诈骗短信,此类短信多利用用户个人信息进行精准诈骗,迷惑性较强。

  附件:省申诉中心申诉案件情况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2019年1月15日


省申诉中心申诉案件情况.docx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