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江苏省通信行业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各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巩固前期垃圾短信治理成果,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13﹞160号),决定自2013年4月至12月开展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通信行业实际,现制定《江苏省通信行业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2013年4月18日
江苏省通信行业深入治理垃圾
短信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开展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13﹞160号)要求,净化短信服务环境,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整治规范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管理措施与技术手段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协会、用户等多方力量,多管齐下,坚决依法打击违法有害短信息,规范整治广告低俗骚扰短信息,营造绿色和谐的短信息服务环境。强化基础电信企业接入管理责任,将本次专项作为2013年江苏省基础电信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配合监管”的一项指标内容,计2分;严格规范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将本次专项作为企业2013年度年检的重要内容。
二、工作目标
规范基础电信企业自有及合作的端口类短信息发送业务,关闭一批滥发垃圾短信息的行业端口;依法停止一批发送垃圾短信息的手机服务;严厉查处一批群发垃圾短信息的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建立健全垃圾短信息发现、处置和监督机制,有效遏制垃圾短信息泛滥态势,实现短信息服务环境明显净化。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开展端口类短信群发服务清理整顿(本项考核分值0.4分)
1.加强对自有业务的规范和治理。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网信息服务经营者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对异常群发短信行为的监测、发现、预警及后续处理机制,落实责任到人,杜绝违规操作。
2.对行业类应用等短信端口滥发垃圾短信息问题进行清理整改。全面开展对行业类应用等端口短信息群发业务的清理排查工作,发现存在超范围滥发垃圾短信行为的,规范清理;对情节严重的,关闭端口并纳入黑名单机制,要求各地均不得再提供接入。实行端口短信“实名制”,各基础电信企业对通过本公司短信端口批量发送短信息的企业实行代码签名管理,必须在发送方显示其真实企业名称。
3.对SP和电话声讯台等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利用自有端口滥发短信息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各基础电信企业加强对所接入的SP和电话声讯台的接入合作管理,发现滥发垃圾短信息诱骗用户消费的,违规业务一律下线处理。
(二)加强对点对点垃圾短信的发现和处置力度(本项考核分值0.4分)
1.加强对利用个人通信号码(含小灵通号码、手机号码和固定号码等)开展经营性群发垃圾短信行为的发现和查处力度,加强短信超低资费清理和卡号营销渠道管理,有效遏制利用个人通信号码群发垃圾短信的行为。
(三)强化技术手段建设,提升治理效能(本项考核分值0.4分)
1.加强垃圾短信防范和过滤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建设好、利用好垃圾短信过滤系统,采取按流量限制和关键词过滤等措施,不断提升技术能力,遏止垃圾短信大面积传播。强化对垃圾短信的数据分析挖掘能力,做到垃圾短信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2.推广手机客户端安全应用。鼓励开发、推广基于手机客户端的垃圾短信处置应用程序,研究和提供手机用户短信防火墙、垃圾短信一键式举报等服务应用,加强用户信息保护。
3.加强基础电信企业垃圾短信网间联动。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按照《网间有害短信和违规短信协调处理机制》要求,加强网间垃圾短信的联动处理,及时汇总分析网间垃圾短信,形成治理合力。
(四)加强宣传和正面引导,完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本项考核分值0.1分)
1.加强正面引导和用户自律。积极引导有正当短信群发需求者使用合法的短信息群发服务。开展垃圾信息防范知识竞赛、个人信息保护知识讲座等活动,引导用户健康文明使用短信服务,营造绿色和谐的手机短信服务环境。
2.完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现有投诉受理平台的社会宣传,提供便民投诉渠道,鼓励用户投诉监督。加强对用户投诉举报情况的分析处理,与短信息资费管理、端口管理、SP管理等环节挂钩,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严处,形成闭环机制。完善与管局12300等受理平台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回复时限,保证用户投诉举报得到及时有效、保质保量的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清理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30日。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完成本企业方案的部署落实,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各项工作的推进进度,全面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各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要认真梳理本企业目前开展的业务内容,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
(二)集中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管局将围绕企业自查清理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的治理整顿情况进行检查,对严重违规的予以行政处罚。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组织各相关企业研究并采取进一步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不断提高垃圾短信治理水平。
(四)总结推广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各相关企业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垃圾短信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充分认识垃圾短信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组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对于保障通信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把治理滥发垃圾短信息作为现阶段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牵头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并将相关情况于4月31日前书面上报省通信管理局。(本项考核分值0.1分)
(二)认真落实,逐项推进。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按照方案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研究制定本企业细化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完成。要切实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各地基层企业和合作单位的行为,将垃圾短信治理纳入绩效考核。相关方案和材料于5月15日前上报省通信管理局。(本项考核分值0.1分)
(三)加强宣传,接受监督。各基础电信企业要重视社会普教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和展示行业治理成效,加强正面宣传,加大对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和警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答复和响应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接受用户和舆论监督。(本项考核分值0.1分)
(四)及时检查,总结经验。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工作检查和信息通报,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期间的信息上报和各类材料的报送工作。每月5日前上报上个月的垃圾短信治理情况月度报告,包括企业内部自查清理、用户投诉受理和处理情况以及专项治理的举措和做法等;12月15日前向省通信管理局书面上报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本项考核分值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