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文件发布

省通信管理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万兆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6 17:10 来源: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加快落实省委新型工业化推进会议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在我省建成“双千兆省”基础上,重点推动园区网络从千兆向万兆升级,以高质量“网联”放大“智改数转”效应,支撑江苏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万兆园区”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全省“双千兆”网络全面覆盖城乡的现有工作基础,重点针对产业园区应用场景,通过加快5G-A、万兆光网、智能算力等建设,打造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万兆园区网络,实现工业互联网带宽升级、架构升级、体验升级、能效升级、管控升级,推动万兆网络应用赋能产业园区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AI+”应用发展,建设一批各具特色、协同发展的“万兆园区”,推广一批具有创新性、可复制可推广的“万兆园区”典型应用案例,为推动全省“1650”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新质生产力的创新服务支撑。

二、试点内容

根据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分布特点,组织推动一批网络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智改数转网联需求较强、工业创新应用场景较多的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统称“园区”)开展“万兆园区”建设,包括以下试点内容:

(一)建设万兆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园区万兆网络覆盖,提升园区有线和无线“双万兆”的接入能力。推动光传送网(OTN)节点部署到园区机房,实施商务楼宇、员工宿舍全光网改造,升级光分配网络设施,部署光纤到房间(FTTR),加速向万兆以太网接入演进。加快大容量工业PON技术、时间敏感网络(TSN)技术在园区工厂、车间、产线的普及和部署。强化IPv6在园区网络中的应用部署,加快端到端IPv6+网络建设,打通IPv6一跳入云。加快5G网络在园区深度覆盖,推进5G超高可靠与低时延通信(uRLLC)网络在车间、产线部署应用,分阶段分区域推进5G RedCap在园区的连续覆盖,支撑多类型园区应用场景接入。鼓励园区企业利用多种专网模式开展5G工厂建设。升级园区无线局域网(WLAN),普及部署Wi-Fi 6网络,高带宽高可靠场景探索升级部署Wi-Fi 7网络。

(二)全面优化园区网络质量水平。加快接入网设备扩容升级,提升园区有线和无线网络的下载速率,降低网络平均时延,扩容园区出口网络带宽,提升园区IPv6流量占比。以业务场景和服务需求为导向,建设基于IPv6的网络资源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园区网络部署,提升园区网络架构的健壮性和高效性,提升网络可靠性和稳定性。

(三)建设高性能算力设施。建设以高密度机架、高性能AI服务器为主的园区高性能算力基础设施,支持模型训练与推理应用,支撑AI+、自动驾驶、智能制造等各种超大带宽、超大连接类应用场景需求。

(四)创新推动万兆网络赋能产业。基于万兆网络、算力等基础资源,创新打造生产制造、园区服务等多维度应用场景。加快园区内“哑”设备网络化改造,推动核心生产环节重点设备上网上云上平台,全面推动园区内规上工业企业星级上云,打造行业和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全覆盖。推动建设一体化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利用万兆网络及AI技术,实现园区智能化、灵活化、少人化的园区管理、双碳监测、安防管控和物业服务等。

(五)积极开展园区新型网络技术试点。在“万兆园区”积极开展智能算力车、确定性网络、智能切片专线、50G PON、毫米波5G基站、智算基站等新型网络互联技术试点。探索“万兆下行”“千兆上行”“无源物联”“通感一体”等技术在工业AI质检、裸眼3D、XR、无人机等场景应用。

(六)强化园区网络安全保障。“万兆园区”建设单位要建立网络安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开展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多层次企业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创新网络云化安全管理、园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及网络安全服务化商业模式,部署网络安全感知及应急报警设施,满足网络安全防护要求。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建设

申报园区联合当地基础电信企业根据上述建设内容,编制建设工作方案(格式参考附件1),并通过所属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向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建设报备。

(二)评估确认

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照“万兆园区”建设标准(附件2),组织对申报园区提交的建设方案开展评估。评估流程包括形式审查、专家评价和现场核实。经上述流程后,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 “万兆园区”建设名单。

(三)实施周期

申报园区建设实施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四)成果验收

实施期满后,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委托第三方评测机构开展人员访谈、问卷调查、系统演示、现场勘查等方式,对所有“万兆园区”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成果验收工作。建设实施期内,园区或园区内企业获得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专项、5G工厂及相关试点示范项目支持的,成果验收时可予以适当加分。

四、有关事宜

(一)加强跟踪协调。建设期间,相关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对辖区内园区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调研指导和跟踪服务。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行业专家或第三方机构不定期开展实地调研评测,及时掌握建设工作整体推进情况。省市工信、通信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在能耗指标、建设用地、项目审批、电力引入等政府服务环节,共同支持开展“万兆园区”建设工作。

(二)强化协同联动。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及相关企业针对试点园区加强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资源的集中投入,积极配合园区完成建设任务。鼓励园区管委会为相关企业开展网络建设、应用拓展等提供便利,将园区内机房、管道、楼面等公共设施向通信网络设施开放,将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建筑物建设规范,组织园区内相关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相关服务商开展应用供需对接活动等,合力推动万兆网络赋能园区转型升级,助力新型工业化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全省“1650”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水平。

(三)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各设区市、县(市、区)为试点园区网络建设和应用试点在相关配套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成果验收获得通过的园区将在省有关支持政策以予以倾斜。优先推荐建设成效较为明显的园区所在设区市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5G应用“扬帆之城”、国家级“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创建等国家级试点示范及相关专项。

省通信管理局联系人:张志元,电话:025-63090022;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倪俊,电话:025-69652612。

附件:1.“万兆园区”建设工作方案.docx

           2.万兆园区”建设标准.docx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5日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